吴重庆:该如何对小农户赋能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小农户的生存和发展状况。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强调这是“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2021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一步将“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升到正式法律层面。可以明确地说,思考如何为小农户进行赋能,避免小农户被进一步“去能”,具有重大而鲜明的时代意义。基于上文分析,我们提出以下赋能路径: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小农户只能作为拥有更多现代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市场主体的依附者或雇佣对象,也只能获得相对廉价的雇佣工资。只有真正通过合作的方式,将各家各户有限的要素和资源合理有效地组织起来,共同分担引入现代生产要素的成本,共同开展成本门槛较高的高附加值产品生产,有组织地开拓产品销售渠道,小农户才可能摆脱对强势市场主体的依附,也才能在市场站稳脚跟。
那么,如何加强小农户之间的组织性?如同小农户难以独自承担昂贵的现代生产要素的引进成本、难以独自开展适度规模的高附加值产品生产、难以独立开拓市场销售渠道一样,大量分散的小农户也面临较高的合作成本问题。在当前乡村青壮年成员大量外流的情况下,最有活力的成员不在场,小农户之间开展合作的成本进一步提升。单家独户的力量非常有限,多数小农户不会主动去克服较高的合作成本,积极开展合作,以至于小农户虽能够意识到合作具有广阔的收益前景,但各家各户仍然陷入“囚徒困境”,极少有人为大家的共同长远利益而出来领头。
由此,推动小农户之间的合作,在起步阶段必然离不开能够帮助小农户有效克服合作成本的组织者。这样的组织者需要具备公共奉献精神,也要具备一定的成本承担和风险承受能力,一定的要素、技术和知识积累,唯有这样才能筑牢组织小农户的坚实基础。
在中国最广大的范围内,满足上述条件的只有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党组织。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工作的开展是为了服务人民,这是党区别于其他社会主体的最鲜明特征。在领导中国人民开展革命和社会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党领导下的公共部门积累了丰富的要素、技术和实践知识,这些资源能够经由公共服务输送渠道,为小农户开展合作提供必要支持。党已经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这一胜利具有历史性和世界性意义,充分说明只有党才真正关怀全体中国人民的生存和发展利益,才能够真正领导中国人民摆脱贫困,才能够真正团结领导中国人民走向共同富裕。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继续推进乡村振兴事业,党必然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团结组织小农户的重任。山东省烟台市正在探索的“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践模式,旗帜鲜明地突出基层党组织在农民合作中的领导者角色,其相关实践探索值得借鉴。
应组织小农户开展什么样的合作才能够真正产生赋能作用?在各地实际调研中,我们看到许多“合作”的内容单一,比如不少农机专业合作社只强调统一利用昂贵机械来收割作物,但是对农户如何选择生产类型和销售产品不管不顾,这无法真正帮助农户在乡村实现发展,充其量只是使农户减少了一些农业生产环节用工而已。而且,许多“合作”只强调短期可兑现到个体身上的经济利益,没有在共同长远利益上凝聚起成员共识,很容易导致“利尽则散”的局面。要真正长久持续地为小农户赋能,应致力于组织他们开展综合性合作:既要开展多环节、多产品类型的生产合作,又要突出超越于短期经济利益的共识凝聚。
生产合作方面,如上文所言,小农户在生产要素利用、生产类型选择、产品销售等多方面都面临被“去能”的困境,乡村青壮年成员大量外流并非某个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这就意味着,要帮助小农户摆脱被“去能”的困境,首先应该逐步帮助他们综合应对各方面的生产难题,否则单一的支持措施无法奏效。具体来说,在帮助小农户引进利用先进的农机等现代生产装备的同时,要帮助他们发展高附加值产品生产,拓宽销售渠道,否则现代装备无法真正投入生产并发挥作用;在帮助小农户发展高附加值产品生产的同时,要帮助他们引入及合理利用现代生产要素并开拓市场,否则产品生产无从开展,小农户也无法真正实现增收;在帮助小农户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的同时,要帮助他们引进利用现代生产要素并发展高附加值产品生产,否则小农户的生产无法对接升级变化的市场需求。其次,由于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特征,多数小农户的生产是多样化的,其在农忙期和农闲期从事不同类型的生产。事实上,非农收入已经成为农户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因此,帮助小农户加强合作不能局限在农业领域,而是要扩展至非农领域,充分延伸农业产业链。这也就意味着,公共部门有必要组织小农户开展多产品类型的生产合作,而不仅仅是单一产品、专业性的生产合作,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帮助小农户充分拓展在乡村的生产空间。再次,帮助小农户开展多类型的生产合作,必然离不开包括教育培训、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信息指导等在内的公共服务的支持和保障,这些都需要党组织扎根基层,深入了解农户生产中的实际需求和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将相应的服务资源引导向农户。
共识凝聚方面,党在对农民开展集体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方面具有光荣传统,注重采用物质鼓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农民群众放眼长远和顾全大局,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这正是改革开放前农民群众能够在艰难条件下“勒紧裤腰带”支援国家重工业建设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实上,农民群众的奉献为新中国的原始工业积累和改革开放后的进一步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稳固的农户合作组织的形成要克服一系列难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合作利益的显现也很可能具有滞后性,要经历一定时间甚至是长期曲折的艰难探索,经受住来自自然和市场的大量风险和问题的考验。
在市场化环境下,脱离个体经济利益来谈农户合作是完全不现实的,但光有经济利益而缺乏集体主义精神的凝聚,小农户无法清楚认识到共同长远利益,他们也很难长久坚持下去,一旦遇到问题就可能退出合作,合作组织很快也会被市场力量冲垮。这也就意味着,组织小农户开展合作不能只关注生产,还有必要就社会主义奋斗史、党史、新中国史、本地区发展历史、先进地区经验、先进人物事迹等开展集体学习和思想交流,在发展生产的同时积极组织成员开展讨论,主动呈现各方意见,明确合作组织的发展方向和成员的共同利益所在。概而言之,综合性合作组织既是一个多元化的生产组织,又必然是一个超越短期经济利益的具有集体主义思想内核的组织。
在现代社会,人们完全无法忽视“规模经济”的存在,大城市正因为其现代生产要素集聚和规模效应而呈现令人叹为观止的生产效率,小农户正因为其规模“小”,无法大规模应用农机等现代设备而饱受缺乏生产效率的诟病。毫无疑问,组织小农户开展合作有必要充分发挥资源整合后的规模效益。但乡村的人口分布相对分散,有其显著不同于城市的人口分布特性,乡村季节性的农业生产也不同于连续性的城市工业,因此不能简单地把乡村资源整合所发挥出的规模效益和城市进行比较。各地乡村相对于城市的显著优势在于其生态环境、社会人文传统和地方特色资源。如上文所言,中国小农户身上承载着中国悠久而丰富的农学实践和知识积淀。在突出强调建设生态文明的今天,传统生产实践中所蕴含的闪光点应该得到展现而不是被现代生产方式无情替代掉,“传统要素”和“小规模”并不必然与“现代要素”和“大规模”势不两立。
在国际形势日益复杂,城市生活就业成本高涨,且有部分农民工因为年龄增长等原因而“回流”乡村的今天,如何帮助小农户更好地“扎根”乡村社会,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并与城乡融合关系的塑造息息相关。
在新时代发展背景下,参考“内发型发展”思路,组织小农户开展合作并非单一地引入现代生产要素替代乡村在地资源,或单一地追求现代生产要素投入的规模效应,而更应该注重激发小农户的主动性和经验智慧,帮助小农户合作挖掘利用本地特色小型资源,将引入现代生产要素和有效利用在地资源有效结合起来。只要小农户自主利用乡村在地资源的能力不被削弱,又能够因为现代生产要素的引入而进一步提高自主发展能力,赋能的效果就更能够得到体现,小农户实现“扎根”乡村社会发展的可能性也就更大。
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乡村空心化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扭转。本书名为《超越空心化》,既是对中国农村发展新迹象的揭示,也是对中国农村发展未来的期待。本书由三部分内容构成,一是立足于“大国小农”的国情农情,研究小农户为何被“去能”以及如何“赋能”,关注内发型发展及县域城乡流动;二是聚焦“同乡同业”现象,剖析经济活动与乡土社会网络如何互嵌以及乡村空心化的反向运动;三是阐述乡村空心化、阶层分化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的本土化策略以及乡村社会的生机。作者通过对“隙地”“狭地”“边地”的调查,在具体的区域中寻找中国农村,探寻基于激发乡村内生力量、与城镇化并行的乡村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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